第63章 我杀过人

最新网址:www.washuwx.com

“做巫师真辛苦。”他由衷的发出感慨,布鲁斯现在一点儿胃口都没有,即使他错过了晚餐,而他很有可能连夜宵也要错过,“你们怎么克服这个的?”他喝了一口龙舌兰,酒精能让布鲁斯感觉好受些。

幻影移形并不是好玩儿又轻松的移动咒语,虽然它看起来好像很酷又很便捷,事实上,就连成年巫师也不会用时常用到它。移形咒语不但危险,转换过程也不舒服,甚至可以说是痛苦的。那种要把你的五脏六腑挤压变形后,才能将你从原地扔到另一个地方的快捷方式通常只有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才会被用到。

倒也不是所有人的反应都跟布鲁斯一样那么剧烈,至少斯塔克就没有,他那时甚至还处于濒死边缘。

马灵珑不屑地冷哼:“只有80迈?”

“你的是多少?”

“150迈。”

对于扫帚来说,能达到轿车速度里的80迈已经非常快了,普通的扫帚只有50迈甚至不到,是魔法国会以及魔法部傲罗的标准配置。这个速度很好掌握不容易出现事故,毕竟扫帚跟轿车不同,坐骑者是暴露在外面的,就算有防护咒语的保护,一旦速度超过100迈,也相当危险。

布鲁斯韦恩不但知道马灵珑是女巫,还知道这个世界不止美国有巫师,英国乃至整个欧洲都有形形色se的巫师以及相关学校。

这一切的源头都得归结于五年前的一次缉毒行动。

他以蝙蝠侠的形象潜入交易市场内部,那地方是哥谭市一处偏僻的废旧仓库,麦克隆巴顿也在那里,两个人几乎同时注意到对方的存在,他们分别潜伏于仓库顶棚的悬梁钢管两端,各有各的目的。

当时他和麦克互不相识,更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身份,却十分有默契的谁也不把对方戳穿。

行动过程中,布鲁斯韦恩救了麦克,和他一起制服了参与毒品交易中出现的巫师。后来布鲁斯得知,他们的交易不仅有毒品,还有来自魔法世界的魔药,不管是毒品还是魔药,都是非法的买卖。

一开始布鲁斯当然不知道什么是巫师,只是看见麦克和敌人用一根棍子比划了半天,发射出的光线威力巨大,整个仓库都被那些光线击打得到处是洞。

那个时候麦克用的还是普通的魔杖,不是枪形的。

对手很强大,其实麦克也不弱,他掌握的咒语和与生俱来的魔法天赋足够将敌人缉拿归案,但是为了替蝙蝠侠挡下致命一击而遭到咒语重创后便落了下峰。

布鲁斯观战的时候发现了魔杖的秘密,放射光线与普通意义上的激光有明显区别,它们更倾向于一种特别的物理攻击,护目镜片分析着里面变幻莫测的数据。布鲁斯大胆猜测,只要不被光线击中就会没事(很久以后他才知道,有些咒语是不会发光的,当时他只是运气好)。

布鲁斯看出敌人破绽,他不但徒手夺下魔杖,还把它掰成两段。

说真的,麦克第一次看到巫师被麻瓜掰断魔杖时还是有点吃惊的,那个时候的麦克刚刚拿到傲罗勋章,那是他的第一个任务,他对麻瓜的了解仅限于课本里的。

没有哪一页有提到麻瓜也能掰断魔杖这条。

并不是说敌人没了魔杖,黑夜骑士就胜得很轻易,实际上,那是他遭遇到的,比面对小丑时还要艰辛的战役。他意识到敌人没有魔杖也能对他做出伤害的行为,对方只伸伸手就能将他钉在墙上。

最后麦克重新加入战局,用几个厉害的攻击魔法才完全制服了对方。

麦克本该对布鲁斯使用遗忘咒语,让他忘记和巫师经历的一切,但他是蝙蝠侠,他与普通麻瓜不一样。布鲁斯既没有把对方当成怪物(布鲁斯认为自己才是怪物),也没有表现出太大的震惊,他以为麦克可能是外星人,用的是外星武器。

当布鲁斯调侃把一根棍子作为外星武器实在不够前卫和尖端时,麦克就告诉他自己的身份。

骑士只用三秒就接受了。

最终,麦克没有消除侠客的记忆,非但如此,他们还成了朋友,也可以叫做战友。

麦克在伊法摩尼了解到的麻瓜知识使他对这一种族抱有极大的好奇,考取傲罗资格以后,他就自告奋勇担任混迹于麻瓜世界的卧底工作,他以追捕对麻瓜造成伤害的黑巫师为己任,这点倒是跟蝙蝠侠的行为不蒙而合。

他们时常晚上碰面,阿尔弗雷德曾一度以为自己的主人终于摆脱猫女的感情阴影接受了新恋情。

即便是男的也行。

麦克从没想过能跟麻瓜称兄道弟,他顶多是想要观察他们,不是看不起,而是跟麻瓜相处必须克制魔法外露,这很不容易做到。但跟布鲁斯在一起他就没有这方面的烦恼,他对于新奇事物的接受能力与心胸远胜太多麻瓜。

他觉得能有一个蝙蝠形象的麻瓜当朋友很不赖,因为蝙蝠与巫师很配,而在之后他也再没遇到过跟布鲁斯一样思维的麻瓜。麦克当然也认识超人,但超人不是麻瓜,他甚至都不是地球人。

有长达两年的时间,麦克都和蝙蝠侠一起执行任务,他充当在战斗中牺牲的罗宾,填补那个负责活跃气氛的空缺,与蝙蝠侠出入危险之极的地方打击犯罪。这件事曾遭到国会强烈反对,麦克用他的行动证明布鲁斯是绝对可靠的,而当时的国会正值研究麻瓜的顶峰时期,所以他们默许了麦克的行为。

前提是,他不能对麻瓜使用攻击咒语,只能以研究者的身份出现。直到麦克和女友之间发生了那次变故,他实在力不从心,不得不退出与蝙蝠侠的合作。

期间,布鲁斯一次也没尝试过幻影移形,麦克从不带他。

现在,他知道原因了。

“既然你知道我是谁,我也知道你是谁,我想,我们未来的合作会比以前更顺利和坦诚。”布鲁斯说,“麦克告诉我了你很多事迹,你是巫师界的名人,你也打击过犯罪分子,他说你值得信任,我表示赞同。”

男人将伏地魔及他的党羽称之为犯罪分子这一项其实不怎么贴切,他应该被叫做恐怖分子才对。

“不。”马灵珑说。

“我不会让你白做。”布鲁斯道。

“跟钱无关。”

“我知道,你有殷实的家业,资料上的那些信息是假的,你的父母是中国人,他们都还在世。”布鲁斯摇晃着酒杯,优雅地靠着椅背,他现在已经恢复了状态,展现出熟练的谈判技巧,“但你对我很感兴趣不是吗,你想了解我,了解我是怎样的人,因为你喜欢蝙蝠,喜欢黑暗,我不介意让你知道我的底细。”

他说对了,但马灵珑没有接招。

小蝙蝠从窗户外面飞了进来,在看到主人的那一刻它激动得猛扑,马灵珑一把揪住了它:“我目前不想把精力用在你身上,我有很多事要做。”又转而又对小蝙蝠道,“没给别人添什么麻烦吧。”

“除了给我的枕头放老鼠和蛇,它已经表现得十分的乖巧了。”布鲁斯道,“但我依然希望你把它带走。”他一点儿也不想体验睁开眼睛发现一只毛茸茸或者光溜溜的动物跟自己公用一个枕头。

“是吗。”马灵珑揉了揉小蝙蝠的肚子,“看来它非常喜欢你。”

她不是独行侠,至少以前不是,她也有伙伴,超过四个,有时候是七个(魁地奇),马灵珑有很多年的合作经验,并且能够与所有人相处得来,特别是喜欢她的那些,虽然看起来好像与之相反,但马灵珑十分擅长团队合作。她拒绝布鲁斯的原因不是她喜欢单打独斗,更不是因为精力不够用,她只需要为对方提供与鬼灵对话的机会便能收获一大笔,这显然是划算的买卖。

可是,对于布鲁斯为不相干的人不遗余力的做出牺牲,她感到困惑,这样的困惑令她不愿意再看到布鲁斯使用他的寿命换取看起来并不值得的情报。

马灵珑认为那样做仿佛是在杀死他,而她不想做杀人凶手。

更何况,蝙蝠侠救过斯塔克。

“没关系,我也不是每天都需要你,不过,我希望你能帮我最后一次。”布鲁斯停止晃动酒杯,透明的液体依照惯性还在转圈,“记得上次我说的黑警吗,他们被杀了,在那次酒会上,你看到的,他们全部无一幸免,我怀疑里面另有隐情,我需要跟黑警的亡灵换取情报。”

电话不合时宜的响起来,马灵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

“你的男友很粘人。”布鲁斯带着调侃的语气,“我都不知道原来斯塔克也有专情的一面,看来对你,他有几分认真。”

“你当然不了解他。”马灵珑道,带着自豪又专横地口吻,“但我了解他。”

“我并不想了解他。”布鲁斯扬了扬下巴,“快接电话吧,我不希望钢铁侠穿着盔甲踏平我的庄园。”

“嘿,灵珑宝贝儿,你到哪儿了?”斯塔克的声音从听筒里跳跃式地往外蹦,“你应该快到家了吧,我的早餐是不是跟你在一起?”

“我……”马灵珑迟疑了片刻,“我在哥谭。”她不想骗他,斯塔克很有可能知道她的位置,他只是故意这么问的,如果马灵珑撒谎,斯塔克就会胡思乱想。

“这是不是意味着没有早餐了?”他带着轻松地语气,却不难听出失落,斯塔克没有定位他的女孩儿,他当然想这么做,但他极力忍耐住冲动,“好吧,看来你会很晚回来,你会回来吧,今天?”

“会。”

“晚上我们出去吃怎么样,我现在就订座位。”斯塔克在说的时候,已经滑动屏幕选择菜式了,“你想吃哪个国家的料理,中国,日本,法国,意大利,还是别的?”

“意大利。”马灵珑道。

“我搞定了,晚上七点。”就像害怕马灵珑会改变主意,他很快道,“我过来接你或者如果你不方便,我们就在餐厅门口见,我已经定了机票,下午五点就能到。”

“你是说,你来哥谭?”

“是的,餐厅的位置很好找,你只要到哥谭市中心,看到一个大楼外面有‘w’的建筑,餐厅就在‘w’的左边。那栋建筑很老土,一眼望过去毫无特色,却是最高的。”

斯塔克将韦恩大厦贬低得一钱不值,这让马灵珑感到很好笑:“我知道了,需要穿礼服吗?”

“如果你想穿。”事实上,他很期望。

马灵珑挂断电话之后还保留着笑容,布鲁斯从没见过她笑得如沐春风,这应该说明女孩儿刚才听到了值得她笑成这样的笑话:“那么,趁着你心情不错。”布鲁斯说,“开个价吧,今晚我们就行动。”

“今晚不行,我有约。”

“斯塔克?”布鲁斯露出为难的神色,“恕我冒昧,白天也许能行?”

“不行。”马灵珑回得干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执意要做这么危险的交易,就算不依靠我,最终你也能查到真相,不然你以前怎么过来的。”

“我不否认我可以。”布鲁斯说,“一星期,一个月,或者两个月,也许更长。这段时间有多少人会受到牵连难以估计,我不想拿无辜者的性命做筹码,除非别无选择。”

“你会死。”

“巫师也会死,正常人都会死。”马灵珑很欣慰布鲁斯将巫师划归到正常人的范畴,“我不认为死是一件该我去考虑后果的因素。”

“你不怕死吗?”

布鲁斯微微笑了起来,他的笑容牵扯出一种传统绅士般的高雅,这副微笑面孔骗到了很多关注他的人,他对着酒杯留下嘴唇的印记:“你好像很在意我的答案,这已经是你问的第三次了。”

“有点吧。”马灵珑道,她看着他,“你很奇怪,脱下盔甲,你完全像是另外一个人。”

“脱下盔甲我是布鲁斯韦恩。”他说,“这个世上两面派的人数都数不清,我又不是头一个,巫师里应该有更古怪的吧,我想?”

“蝙蝠侠不就是布鲁斯韦恩?”

这或许正是马灵珑爱上斯塔克的原因吧,她喜欢他的直白,甚至带着不加掩饰的露骨,但又不是完全没有情趣,马灵珑在他身边不需要依靠猜忌。

“蝙蝠侠是蝙蝠侠,布鲁斯韦恩是布鲁斯韦恩,他们是不同的。”布鲁斯继续保持着他那令人感到舒服的微笑,说,“我四十五岁,已经过了英年早逝的年纪,但不意味着我就没有尝试过。我当然怕死,但我更怕邪恶势力在我考虑生死的关头加速扩张,权衡之下,前者也不那么可怕了。”

马灵珑对他产生兴趣不是因为他是蝙蝠,这可能只是万分之一的理由,剩下的,绝大多数的,是她对布鲁斯与蝙蝠侠产生的疑问实在太多了。

他们明明是同一个人,但面具之下,却呈现出两种完全相反的性格,甚至从身体里散发而出的气场也不同。如果不是因为马灵珑确定眼前的男人是麻瓜,她真觉得对方是不是掌握了某种不为人知的魔法造成的这种情况。

“你不会有双重人格吧?”马灵珑突然想到。

“是个值得探讨的好问题。”布鲁斯假装思考了一会儿,“但我想我不是。”

“最后一个。”马灵珑道,“为什么你不杀人。”

“如果我回答你,你是否愿意协助我?”

“我愿意考虑。”

“看来对我来说,这是亏本生意。”布鲁斯想了想,再次咽了口酒,他感觉到胃里有股沉甸甸的苦涩,“杀人很容易。”他缓慢地说,“我有机会杀死每一个跟我交过手的人,如果这就是我的目的,我已经杀了几百个人。”

“然后。”

布鲁斯喝了一口龙舌兰:“就这样,没有然后,如果你想深入了解‘蝙蝠’,就应该长期跟它们待在一起,而不是只做表面的问卷调查。”

马灵珑微微皱起眉头,她沉思了很久,然后才道:“一个月后,我会给你答复。”

“这么久?”

“有些东西等久了,自然属于你。”

“太久了。”布鲁斯皱着眉头,内心一沉,“这件事绝不简单,我等不了那么久。”

“耐心点。”马灵珑道,“也许一个月以后你自己就能查出真相,多活几年没什么不好。”

“我不在意我还能活多久。”布鲁斯说,他已经在这次事件花费了许多时间,中间死了多少人他根本不敢想象,但到目前为止,唯一让他突破瓶颈的反而是与亡灵对话的短短几分钟。

“我杀过人,布鲁斯韦恩。”马灵珑的声音陡然变得十分阴沉,“一共六个,在他们死前,这六个人总共让超过五百个人离奇死亡,大部分是麻瓜,我猜你知道麻瓜是什么意思,或者你听到最多的是麻鸡,都一样。他们对待麻瓜的行为残忍得你根本想不到,比如将蠕虫塞进麻瓜的内脏并让其加速繁殖,直到身体再也承受不起蠕虫的堆积而爆裂时,受害者的意识甚至是清醒的,至于那六个人,他们就像庆祝生日般欢呼,诸如此类的行径有很多。不要以为只有你见识过黑暗,黑暗无处不在,不管在哪个世界。”

马灵珑顿了一下,没有表现出哪怕一丝的负罪感:“我死后会下地狱,这是我应该得到的惩罚,无论我杀的人有多么可恨。但至少,我救了更多的人,以及,我不怕下地狱。”

布鲁斯无疑是震惊的,他确实没想到马灵珑杀过人:“你以为我是因为怕下地狱所以才不杀人?”

“不管你出于什么理由,那是你的事。我杀的人全是十恶不赦的混蛋,他们因我而死,我却不会有为此感到害怕或恐惧,更不会后悔。”马灵珑出奇的冷静,她用平直的口吻道,“但是你,韦恩,我不希望你因我而死。”

他们之间出现了长达一分钟甚至更久的沉默,安静得只有小蝙蝠打呼噜的细微声响

最终,布鲁斯无可奈何地发出了一声叹息:“那么,斯塔克知道你是巫师吗?”

“不。”

“你不打算告诉他?”

马灵珑犹豫了一下,回道:“也许。”

“怕他不接受你?”他总能一语道破事实,就好像他已经做过长时间的调研分析。

马灵珑站了起来:“就这样,我走了。”

布鲁斯也跟着起身:“你们晚上约会,现在才刚到早上,我们能聊的话题有很多,我想知道我的庄园有多少幽灵,这里面是不是也有我认识的人?”

“一个月之后我会来找你。”马灵珑道,她喝光了杯子里最后的一口酒,“我得想办法把车开到哥谭市中心那栋又高又老土的大厦门口,而我的车现在却停在洛杉矶的某处。”

“又高又老土?希望你不是指你之前上班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卡文卡得厉害,真是痛苦,求抚摸。。。

甚至于,他让麦克变得机灵了许多,那个雷鸟小子也敢戏弄他曾经的崇拜对象了,不用布鲁斯说明马灵珑也能猜到是他告的密。

“你也骑扫帚吗?”布鲁斯问道,“我见过麦克的扫帚,它的速度很快,我猜有80迈。”

“不用,谢谢,早上我不想吃太多。”

对于这句话,男人持保留态度。

如果不是布鲁斯亲自将他的所知坦白,马灵珑永远也不可能从男人一贯睿智冷静的外表中察觉到对方早已知晓她是女巫的事实。他们相处的时间不算短暂,甚至有过略微深刻的接触,可布鲁斯从头至尾都没有将他所知透露出来,他不但将蝙蝠侠的秘密完全隐藏,也将别的秘密掩饰得密不透风。

“恕我直言, 先生。”贾维斯说,“你血液里的毒素含量每天都在增加, 你应该将这件事让莉莲小姐知道。”

“她知道了对我一点儿好处都没有。”斯塔克快速地说, “她很有可能对我大呼小叫或是禁止我做这做那。”他必须要承认,每当马灵珑阻拦他某些行为时, 比如超过二十四小时熬夜后得睡五小时诸如此类的要求, 斯塔克都会很开心, “别紧张,这才刚刚开始,谁的血管里没点儿毒呢,我们有办法解决这个小麻烦的, 被灵珑察觉之前。”

“情况不容乐观。”贾维斯弹出几个悬浮窗口,“我们昨天计算的数据无法取代钯金属。”

“习惯它。”马灵珑淡然地说,比起布鲁斯铁青的面色,女孩儿就不同了,她吃光了阿尔弗雷德端上来的所有菜,还有汤,那可能是三人份的量,不过后来阿尔弗雷德说其实是五人份的,“你吃不吃,不吃就给我。”她看上了布鲁斯面前的焦糖布丁。

“拿去吧。”布鲁斯慷慨的将盘子放到她面前,“如果你还需要,我叫阿尔弗雷德再送一盘。”

哥谭市——

布鲁斯韦恩再也不觉得幻影移形是好东西了,他刚刚吐过一次,就在马灵珑用移形咒语将他带回韦恩庄园刚落脚的时候,像是要把自己的肝脏也一并吐出来。直到现在,布鲁斯都觉得自己的肠子和内脏可能还搅在一起,他讨厌这种感觉。他怀疑马灵珑是故意不给他这方面的提醒的,布鲁斯第一次尝试巫师的“方便”就败下阵来,并且不再想要第二次。

“继续尝试,没有一开始就成功的科学家,想想我们做盔甲的时候。”斯塔克嘴上说得轻松,心里却十分忐忑,他拿过工作台边的叶绿素汁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光了三百毫升,“别告诉她,灵媒师靠大脑工作,我不想看到灵珑为我分神。”

斯塔克第一次注意到自己身体的变化,是他在一次更换反应炉电池的时候,他发现内置装置周围的皮肤有些发黑,因为之前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敏锐如斯塔克很快预感到了不妙。他利用工作室的仪器轻易地检测出了血液中的毒素,它们是受到反应炉里携带的能量元素钯金属的影响,这种金属存在的毒性也是它成为高能量的弊端。

“好的,先生。”

马灵珑爱着斯塔克的全部,除了震耳欲聋的音乐,那不得不迫使她必须以吼叫的状态跟斯塔克聊天, 而她讨厌放声大叫。所以马灵珑如果待在工作室, 斯塔克就不能将音乐开得这么大声,而她基本上都会待在那个地方, 因为斯塔克希望如此, 他宁愿牺牲一点小爱好。

他把这件事隐瞒了下来,并且不打算甚至连想都没想过让马灵珑知道,他开始每天饮用大量的叶绿素汁,借此消除毒素,但效果并不明显。

“那么,我的建议是,你应该停止使用盔甲。”贾维斯道。

“不可能的,你知道,盔甲有待改善,我每天都得给它们做测试,我可不打算让外人进入‘我的’身体。”斯塔克想了想,说,“别这么消极,老伙计,只要不用它跟别人干仗,我还能活很长时间。”

洛杉矶——

马灵珑离开后不久, 斯塔克又回到了他的工作室,并且穿上了那条白色的内裤。

斯塔克对着空气拍了拍手:“好吧, 趁着尖酸刻薄的女主人不在, 我们来点摇滚乐制造火热气氛, 贾维斯。”

阅读女巫保镖[综英美]最新章节 请关注凡人小说网(www.washuwx.com)

  • 加入书架
  • 目录
  • A+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