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最高法给答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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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算撞死了,房子该被拍卖还是会被拍卖,网贷公司可不在意这些。

明天就是开庭的日子了,到现在也没有人把案子发到网上,说明大家都默认了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看来对方自己也知道不占理。

顺便看看这位唐律师最近又在整什么活。

陈梦雨自然是知道,之前一段时间,这位唐律师一直在输,仲裁和诉讼,那真的是左也输,右也输,怎么弄都是输。

网上稍微一搜就能搜到这些信息,当时好像有人发到网上过,上过热搜,很多人在那里嘲讽说唐方镜的不败金身被破了。

结果一晃几个月过去了,唐方镜没有任何的回应,以至于网上好像都已经忘了这么一号人。

结果陈梦雨这边输入唐方镜的名字后,顿时跳出来了新的信息……

等等,这个案子……陈梦雨点进去看了一眼立案信息,顿时来了兴趣。

作为最高法的工作人员,陈梦雨同样是懂法的,所以又赶紧把之前败诉的那些案件判决都找出来看了看。

一秒钟的时间,陈梦雨就决定这个案子必须直播!

劳动纠纷可以算是现在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陈梦雨没有丝毫怀疑唐方镜会输,因为对方的每一步都走的扎扎实实。

而且,通过社保把外卖平台牵扯进来的办法真的如同天马行空一般。

很快,庭审公开网最新要直播的案件公布了。

当然没多少人会时刻关注这样的网站,大家基本上都是遇到特别感兴趣的案件后才会去看。

而且很多人都是在庭审结束后,通过各种短视频转发的庭审部分录像才知道这件事的。

当然,这个世界上永远有很多无聊的家伙。

京州,居海清今天又不想写,大概一个月有那么二十来天都不想写,要不是想到风油精的威慑力,他都不想开电脑。

而今天,老居又在网上无聊地闲逛,像是庭审公开网这样的网站也都会去逛逛,看看有没有好案子。

结果今天随便点着点着突然愣住。

“这个……好像是唐律师的案子?明天要开庭了?卧槽,都没人知道的吗?”居海清在那里很是兴奋道。

都快四个月了啊,账号动态没有任何的消息,包括上次网上那么大的节奏,都没有出面过。

居海清这样的老粉上次可是被喷惨了,因为他一向挂在嘴边的话就是:唐律师从来没输过。

结果上次输了,被各种带节奏,因为老居大神作者的身份,还被人艾特出来喷了好半天。

当时老居还以为唐方镜输官司后噶了……专门发消息问了一下。

所以,唐律师这么长时间还在汉西省!

想了想之后老居掏出手机,他准备给唐方镜打个电话,问问对方的情况,顺便问问这个庭审直播能不能搞大点。

西平市,老唐已经拿到了外卖,给冒着雨的外卖小哥打赏了一点钱,让原本脸色麻木的小哥顿时出现了笑容。

正准备给隔壁的王青青分一点呢,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是居海清打来的。

这家伙给自己打电话干吗,难道是又被网暴了?

带着狐疑接通电话:“喂,老居,咋了这是,有什么事吗?”

“唐律师,你身体还好吧,我这边发现了个事,你明天在西平市有个开庭吧,庭审公开网那边好像要直播……”

居海清简单把事情介绍了一下,随后便问道:“所以唐律师,你看我能不能把这个案子转发一下呢……”

居海清的主要意思就是想知道这个案子会不会赢,要是输的可能性很大,肯定要先压下去的。

而对于唐方镜来说就很诧异了,庭审公开网那边居然要直播这个案子,很让人意外。

毕竟这样的案子如果直播庭审,那基本上就相当于把平台公司的脸按在地上摩擦了。

但仔细想想,庭审公开网是最高法弄出来的,平台公司的脸好像也不算什么。

想了想之后老唐开口道:“老居,转发肯定没问题,这个案子本身也是我这段时间以来所有工作的收尾之诉。”

“我这边也会转发。”

居海清闻言大喜,还以为唐律师之前连着失败是真的失败,现在看来很明显有隐情在呢。

就说嘛,唐律师不可能会输!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随即挂掉电话,老唐开始编辑消息。

没多久,很多关注唐方镜的网友突然发现,这个家伙居然更新了动态!

赶紧点进去一看,那动态只有一句话。

“明天案件将在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感谢小庭@庭审公开网。”

很简单的一句话,附带着的则是相关链接,放在其他律师身上根本没有人会去看,但唐方镜这里不一样。

他本来就是数得上号的网红,更不用说到现在已经四个月没发动态了!

“伱以为的林荫小道”:卧槽卧槽卧槽,唐律师还活着?咳咳,这话感觉有点不对,反正就是,怎么还在汉西啊?

“林密风声”:还在汉西当然是在输啊,不会真的有人觉得唐方镜能永远赢下去吧,据我所知,他已经又输几次了。

“老墨泡芙”:楼上的,就你懂,没人说输赢的事好吧,你在那里说什么呢。

老唐的一个动态不单单把他的观众炸了出来,还把好多仇人炸了出来。

大家真的憋了好久,好不容易逮住机会,而且是不可能输的机会,终于可以好好发泄一顿了,结果对方在网上玩了个消失。

想骂人,被骂的对象都没了,那你骂人还有什么意思。

现在终于见到唐方镜露头,那自然是要好好说道说道这个不败金身被破的事。

京州,一行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内的王登峰正在手机上不断操作着,他就是之前被老韩骂走的徒弟,现在已经跳槽到了新的律师事务所,而且混出了一点名气。

网上的“林密风声”就是他。

之所以对唐方镜输了官司那么敏感,一方面是被老韩那么赶走,另一方面则是觉得那个唐方镜脑残粉太多了,网上张嘴闭嘴都是唐方镜打官司没输过。

那没输过只能说明你官司选的好,根本不能证明什么。

而现在好了,你也输了官司,那必须得抓住机会好好说两句。

只是他有点好奇,他之前的那位老师韩成立可是对唐方镜极其讨厌,结果这次居然没出面说什么,有点奇怪。

难道这还能翻盘不成?

打官司,输了就是输了,并且这么长时间也没听说对方起诉。

“林密风声”:@蕾姆我老婆,@我喜欢搞颜色,脑残粉们,出来说说啊,上次不是挺能说的?还帮忙转发是吧?

“意思是这个案子赢了,就能证明之前的案子输了不算?接着洗,我等着呢,我倒要看看怎么洗。”

“或者我教你们,就说之前那些案子都是故意输的,这样总行了吧,那我肯定无话可说,他唐方镜金身永不破。”

在网上说了一大堆,王登峰终于舒服了,就要当着唐方镜的面说这些才能让他爽,什么狗屁的不尊重律师这个职业,纯粹是扯淡。

这次他在网上让那个唐方镜名声扫地,下次,他要亲自赢下那个唐方镜!

居海清又被气的不想码字了,但是……想到唐方镜说的那些话,他脸上又露出了一丝古怪,这有的人,真的好像开了挂。

想了想之后居海清发了一条动态:@林密风声,希望你以后不要注销账号,不要装死。

同样,西平市酒店内的老唐也有点无奈,你说这个什么“林密风声”没脑子吧,他说了个正着……

不过老唐这会儿不准备怎么回应,没必要,等明天判下来,把整个维权过程发到网上,小丑是谁一目了然。

网上的消息老唐没再关注,他现在安心等着明天的庭审。

时间很快到了第二天,老唐依旧起得很早。

还是照常吃过早点,一切收拾妥当,来到隔壁房间敲门:“青青,该出发了。”

画了个淡妆的王青青从房间中走出来,这段时间她的短视频有了很大的起色,主要还是颜值能打。

两人一路来到大园区法院,还是熟悉的民庭,还是熟悉的被告。

平台公司那边这次派出了两个律师外加两个律师助理组成的律师团,坐在第三人位置上,西装整齐,看着就气势十足。

这些律师都是西平市某个大所的律师,没有别的特点,就是贵。

而在对面,坐在被告位置上的三和公司的法务面无表情,一句话都不想说,当初就是在这里,他赢了唐方镜,当时还想着唐方镜不过如此。

结果现在,对方已经把公司逼到了悬崖边上,而且就算是到了法院,公司依旧有很大的可能输掉官司。

唯一庆幸的是,他当时赢了唐方镜没有开嘲讽,不然都不知道今天怎么过,他可是看过对方庭审直播的。

这个姓唐的在开庭时候纯粹没人性,别说对方律师了,公诉案件中都能把公诉人给怼的无话可说,甚至直接破防。

书记员已经开始了自己的工作,很快,王法官带着合议庭成员走了进来。

本次合议庭成员有五人,没办法,本来案子就复杂,现在还被弄到了网上,还引发了这么大的热度。

王法官这会人还好,因为案件到了这个程度,那就不是他一个法官能做主的,需要由庭长甚至是本院的审判委员会来讨论。

庭审开始,直播信号接入,网友们如同潮水般涌了进来。

还是走程序,老唐这边就是按部就班,他不需要做太多的准备,对方在没有新证据没有新观点的情况下,必输无疑。

事实也证明,平台公司花大价钱请来的律师团,基本上没什么用。

顾客在公司旗下的app上给差评,骑手那边却要罚款,你说这之间不存在关系,那就是把法官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呢。

问题的重点是,唐方镜主张的六十多万维权费用,该不该赔!

“我要先明确一句,律师费不应该由我方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那么也就是说,当事人也可以不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同样,代理人也分为三种,当事人并不一定要委托律师来诉讼,也因此,律师费并不必然由本公司进行承担。”

“然后呢我们退一万步来说,六十多万是唐方镜自己的开价,而在市场上,李富贵维权并不需要这么多钱,这个钱明显超过了标准。”

“所以综上所述,这些钱不应该由我方来承担,请合议庭驳回对方的请求。”

三和公司这边法务的观点也很明确,算是“律师费为什么不能让败诉方承担”这个问题的经典回答。

说人话就是,你打官司不是说非得请律师,你不请律师也能打官司,或者你可以请免费的代理人,所以请律师和打官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关联。

那么就可以认为,你的律师费是你维权中的额外支出,对方没有责任,自然也就不用承担你的律师费。

不像是诉讼费,只要打官司,那必定会产生诉讼费,所以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是很正常的,法院也会支持。

而在此时,网友们已经被干懵逼了,原本呢,大家是来看热闹的,结果看着看着发现,这个案子好像和之前网传唐方镜输了的案子有关系。

看直播的网友中间还是有大牛在的,专门把之前的裁定书贴了上来,又顺便给大家解释了一波。

“所以大家现在看,唐律师主张这个三和公司和那个骑手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让对方赔钱,这个六十多万,是让对方承担律师费。”

发这个专业评论的是一个叫“大风起兮云飞扬”的网友。

其他网友们感觉自己好像懂了,所以也就是说,唐律师之前的那些官司,很可能真的是他故意输的?

“之前的裁定书我也看过,那意思就是说,唐律师已经找到了那个骑手真正有劳动关系的公司吗?我看好像把那个平台都给牵扯进来了,真的牛逼!”

“+1,我也是个律师,但以前还真的没见过这种局面,话说唐律师是怎么把平台公司牵扯进来的,顺便我是真的很想知道案件的整个过程!”

“反正唐律师牛逼就对了,我就说嘛,他怎么可能连续不断地输,但是,他故意输是为了什么呢?”

庭审在继续,网友们更加懵逼了,真的现在恨不得把唐方镜关到小黑屋,让他赶紧把视频发出来。

大家很想知道这里面究竟怎么弄的。

只是很快,那位很专业的网友又发评论了。

“现在局面对唐律师很不利啊,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实务中基本不会让对方承担的……”

这句话引发了一些网友的担忧,事实上稍微懂点法的人都知道这件事,除非有约定,否则律师费别想让对方承担。

而在此时,大风律师事务所内,老韩正坐在办公桌前,噼里啪啦地发着评论,没错,他就是网上的“大风起兮云飞扬”。

开小号嘛,都是为了恰饭,不寒碜。

讨厌唐方镜,和利用唐方镜的名声赚钱那是两回事,谁不喜欢钱呢。

庭审中,三和公司的法务已经说完了,脸色自然,劳动纠纷没办法了,要是律师费都输,那他趁早别混了。

旁边的几个大律师都没说话,他们同样觉得唐方镜这个关于律师费的起诉有点无厘头,明显不可能被法院支持的。

终于,老唐这边开口了,还是和往常一样脱稿,直接说道:“被告方代理人声称律师费不应当由他们承担,认为这个律师费并不是维权的必要费用。”

“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存在滥用诉讼权利、拖延承担诉讼义务等明显不当行为,造成诉讼对方或第三人直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无过错方依法提出的赔偿合理的律师费用等正当要求予以支持。”

这条规定很好理解,其本身的出台就是为了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非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

说人话就是,打官司你就给我好好打官司,别整那些有的没的。

这年头的程序法一堆,就单单依照民事诉讼法来拖延诉讼,都有很多的合法方法,大公司的律师团特别擅长这方面。

所以在16年的时候,最高法专门出台了这个意见,然而这个意见在实务中适用真的很少很少,甚至于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

原因也很简单,什么样的主体才会通过各种法律手段来拖延诉讼,来让对方维权难呢,不用说破都能明白。

所以实务中用的少,但用的少并不代表它没用!

对面三和公司的法务和平台公司高价请来的律师团齐齐愣住,还有这样的规定吗?

倒是律师中的一个中年律师突然想了起来道:“好像是有这个规定的,但是那三和公司这边也没有拖延诉讼啊……”

不过说着说着中年律师的脸色突然变了,赶紧把手头的起诉状副本又拿起来看了几遍,随即愣在了那里。

“咋回事啊苗主任?”旁边的律师眼见如此,赶忙开口问道。

那中年律师脸上带着苦笑道:“还记得我们之前讨论说,对方把我们两家都当做了被告,这很明显是主体不适格,我们和对方的维权费用无关对吧。”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旁边的律师很不解道。

他们之前就觉得奇怪,仲裁中平台公司是作为第三人参与案件的,而到了诉讼里面,平台公司却成为了被告。

原本还以为是那个唐方镜搞错了,专门确认之后发现人家没搞错,就是把他们当成被告的。

当时几个人都不理解,认为唐方镜应该是脑子抽了……

“你还没发现吗,人家就是冲着我们来的,是要让我们跟三和公司一起承担这个钱,唉,等会你就知道了……”

作为西平市这边的顶级律师,苗主任已经看出了端倪,但是没用了,对方这就是阳谋,根本没办法,因为他们就是这么做的。

为今之计就只能看大园区法院怎么样了,一个操作不好,这案子就可能会成为最高法的指导案例,是真正的那种“以案释法”的指导案例。

苗主任反应了过来,三和的法务则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一个法务能有这本事已经不错了,和顶级大状比起来,就差了那么一点点。

但是那么一点点,其实真的说起来大的惊人。

老唐这边已经继续说道:“而现在呢,我方经过了三次仲裁,三次诉讼,历经四个月的时间,方才确认了我方当事人与三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那为什么一个简简单单的劳动纠纷,却要经过这么多次的维权,才能确认呢,我认为这是五峰科技公司,与三和公司故意而为!”

“他们通过层层的外包,层层的分包,故意加大我方当事人的维权难度,这种不当行为导致我方当事人必须得聘请专业的劳动诉讼律师来进行维权。”

“否则,五千块的标的额,这么复杂的诉讼过程,基本上他不可能成功,那么这就可以视为,五峰公司与三和公司的不当行为,对我方当事人造成了直接损失。”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前面说了法律,以及订立法律的精神,后面就是把事实说出来,套用法律。

为什么把两家公司都作为被告,就是这了,因为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当不粘锅,是两家公司都做了的。

这里要注意,案件是合并审理的,本身存在着两对法律关系,一个是唐方镜起诉平台与三和公司承担律师费的法律关系。

一个呢,则是三和公司与平台公司不服仲裁起诉的法律关系,老唐并没有因为仲裁结果起诉,他是服从仲裁结果的。

相反,仲裁结果还是他起诉的依据。

老唐这边在继续讲着,对面的法务终于听懂了里面的逻辑关系。

他现在唯一的想法是,还能这样玩?

但是又仔细一想,这个逻辑关系极其地贴合最高法出台意见的精神。

那个《意见》是为了干嘛,开篇的时候写的很清楚: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出台意见就是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那么好了,两家公司故意这么做,虽然并不是直接意义上的拖延诉讼,但是在客观上让当事人维权变难,加大了诉讼成本。

同样也使得司法资源被浪费,明明最多一裁两诉就能解决的问题,经过他们那么一弄,三次仲裁三次诉讼都得不到解决,那你说谁有问题吧!

这一刻,法务心里冒出了苗主任一样的想法,搞不好,这个案子还真踏马的要上最高法指导案例了……

简直可以说是神来一手!

苗主任叹口气,不出意外案子应该是输了,但他输的心服口服,这样的操作,是值得放在教科书里的。

直播间的网友们已经彻底懵逼,唐方镜说的话每一个字他们都认识,但就是听不懂说的是个啥。

所以不断地艾特之前那位专业的大风老哥,结果老哥选择了隐身。

老韩当然不是要隐身,他在平时很少接触这些,连那个《意见》都不知道,所以在紧急地查资料。

在看完了《意见》,听完了唐方镜的相关论述之后,老韩同样感慨道:“唐方镜,厉害。”

真的说起来,之前对方“格式合同”的操作比这次更精彩,但那毕竟只是一次,很多知名律师都会有过精彩操作。

而唐方镜呢,感觉他隔三差五就能搞出这样的精彩操作来。

但不管怎么样,都值得老韩赞叹一声,和人无关,就是作为一个律师,在看到别的律师操作无比精彩的时候,自然而然发出的赞叹。

随即他开始在直播间评论区里给网友们讲解了。

与此同时,魔都,陈教授又在偷看直播了。

看着看着,陈教授关了直播,他不想再看,唐方镜这个人,真的,让他无话可说,确实厉害。

庭审现场,老唐已经说完了,脸上带着职业笑容看向了王法官,他能做的都做了,就看大园区法院敢不敢抓住这个机会。

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另类的惩罚性赔偿了。

但老唐这边的证据很充分,他之前那么长的时间没有白费,综合其他省份的多份判决,找出了很多证据证明,五峰公司并不是只在汉西省这么做。

一个地方你可以说巧合,那所有的地方都是这么搞,让骑手维权极其困难,你说这是巧合?

更不用说注册app里的那些话,“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等关系”,单独拿出来必须得起诉来确认无效。

但是放在这里就可以佐证了,你还敢说你不是故意设置这些的?

王法官面无表情地看向了三和法务,开口道:“被告这边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法务艰难地开口道:“劳务外包是法律规定的,合法合理,并不能视为故意给劳动者设置维权障碍……”

这话他说的自己都不信,合法,不一定合理。

说白了法律就是法律,没有其他人想的什么为了公平正义什么的,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上过政治课的都知道。

老唐这边已经不多说什么了,没必要,就看法院如何认定,他来这个世界,必须得留下点什么东西。

“好了,现在休庭,本案择期宣判!”

没有当庭判决,事实上也不可能做到当庭判决,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的讨论。

甚至于有的法院稍微那什么点,会向上级法院来做“法律请示”,虽然规定说各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独任,合议庭或者审判委员会自己决定。

但……规定是规定。

更不用说最高法今年已经出台了《关于法律适用问题请示答复的规定》,很重大的法律适用问题,就是得由上面拿主意。

比如以前没有过的情况,比如以前都是那么判的,结果本院认为不应该那么判,那就可以请示一下。

这里的请示只能是法律适用问题,事实认定不能请示。

有了高院的答复,那基层法院就不用担心判错背责任了……

老唐收拾东西带着王青青离开了法院,只剩下三和的法务和几个律师向公司汇报情况。

事实证明,大园区法院不像是光明区法院那样,他们向西平市法院提交了请示综合报告。

因为不知道本案该不该适用最高法的《意见》。

西平市法院收到请示报告后,提交给了汉西省高院,然后省高院又一路提交到了最高法。

案件本身并不是说特别麻烦,六十几万的标的额,比起那些商事案件中动辄几千万的标的额差的很远。

但是,这个案子的意义太过于重大,如果这么判了,那就意味着,以后劳动者在这方面的维权支出,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来承担。

当然,最高法关于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也就是“法复”,其实并没有普遍意义,也就是法官判决不能以此作为裁判依据。

但是可以作为很重要的参考,划重点,很重要。

老唐这边自然是不知道这情况的,他在打完官司后便回了酒店,顺便让王青青和汉西政法的领导联系。

自己这边有了结果后,就要在那边开始做讲座了。

事实上,汉西政法大学的校内论坛现在都已经炸锅了。

“所以,那个案子真的是唐律师为了给我们做教学案例才搞得?卧槽了,真的我哭死……”

“绝对保真,咱们学校的一个同学提出的问题,唐律师当时不好回答,就说先把问题解决了,然后作为教学案例来给大家讲述,到现在已经快四个月了。”

“当时都以为他是说着玩的,谁能想到真去做了,而且做的这么精彩!”

现在,汉西政法的学生都在满世界找庭审录像,连教授们都开始期待这个讲座了,为了一个教学案件,付出这么大的努力,他们肯定是不可能做到这种事。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很快到了四月十六日,三和公司的夏德明和五峰公司的赵总都已经等的急了。

到了现在帝都的五峰总公司也知道了情况,同样在各种努力想知道判决结果,这个结果影响会很大。

而在这样的氛围中,大园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接到了最高法的关于请示的答复。

答复中称,应当适用《意见》。

那就没问题了,法律事实查清楚,现在法律适用也解决,大园区法院很快做出了判决。

四月十七日上午,合议庭再次开庭,老唐带着王青青还是坐在原告的位置,三和公司还有五峰公司总部的人坐在被告位置上。

“综上所述,判决如下:”

“被告三和公司承担原告李富贵维权费用三十万元,被告五峰公司承担李富贵维权费用二十万元。”

“驳回三和公司和五峰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三和公司和五峰公司承担,若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

听着判决,夏德明脸色苍白坐在了那里,输了,彻底的输了。

法院确实酌情过了,把六十多万的钱酌成了五十万,但五十万也不少,而且关键是这样判决的意义很重大!

五峰公司的人同样脸色很不好看,有了这个判决,他们的护城河就相当于被人搭上了浮桥,所以又得重新弄了。

不然其他外卖骑手有样学样,那公司怎么办。

唐方镜,这个唐方镜真的是人才啊,只可惜,对方好像不太乐意加入他们这些公司当法务,哪怕给出的工资已经是个天价了。

老唐当然不愿意,好好的当自己的律师,现在都快成为律所主任了,每天潇洒的不行,为什么要进公司。

他要是放开来赚钱,那点工资根本不算什么。

两家公司这边自然是不想这么算了,当庭提起上诉。

一审判决结果同时被发到了网上,直接亮瞎了一众律师的眼睛。

网友们毕竟不是业内人士,并不明白这个判决的意义,其他律师可是很清楚的!

当天,大风律所的老韩又喝了两杯,高兴啊,真的高兴。

这相当于给整个律师行业又打通了一条路,如果愿意冒风险,这个钱说不定就能赚到!

趁着那些互联网公司还没调整之前,可以好好的赚一笔!

上诉没有人觉得会成功,除了三和公司与五峰公司自己。

然而,上诉的第二天,一个消息就让夏德明和五峰公司彻底绝望。

“夏总,撤诉吧,不可能赢的,你看这个,最高法公开了新一批的法复,咱们这个案子,是和最高法请示过的,而且最高法给出了答复,二审……肯定输。”

夏德明看着面前的消息,像是一下子老了很多,给平台公司惹出了这么大的麻烦,他明白他以后别想再承包骑手业务了。

谁能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平台公司那边更不用说,最高法这个时候公开这些答复,可能有意义,但可能就是赶巧了。

只不过平台不可能去赌,所以趁早撤诉,说不定还有点余地。

…………

大园区看守所,高青文瞪着眼睛走了出来,检察院那边没有批捕,所以按照规定他现在可以被放出来。

但是,不批捕不代表不用坐牢。

找了个地方把手机充上电开机,高青文准备联系一下姐姐姐夫,他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长时间,姐姐和姐夫都没来管他。

随便刷了一下新闻,高青文顿时呆住了。

“五,五十二万?这怎么可能!”

当然,全国依旧有着无数的案子开庭审理,但是没有那么鲜明的案子,看到后就特别想看的那种。

想了想之后,陈梦雨键入了“唐方镜”三个字,开始高级检索。

然而,老唐并不知道,就在此时,帝都,庭审公开网所在地,工作人员陈梦雨正在进行日常的直播排班。

截止到现在,全国四级法院基本上都已经接进来了,毕竟小庭可是最高法弄出来的,是普法的一个极其重要手段。

这边的陈梦雨可以看到全国的立案开庭信息,随便找了找,工作人员都感觉最近的案子没有之前那么普法价值高了。

算算时间,不知不觉间已经在西平市待了三個多月近四个月了,但是很值得,这样的案子,就算打一年或者两年,都值得!

反正不管怎么做,只要任务完成度高点,奖励的命就够用了。

随便叫了个外卖,然后老唐便开始收拾东西,今天是大园区法院开庭的日子,大概主审法官知道自己的名声,所以根本没有打电话要求调解。

别人不用舆论手段,老唐肯定不会用,法律的交给法律,舆论的由舆论来管,他在法律中一向是谨慎使用舆论手段的。

毕竟舆论用起来真的效果好,他担心自己用的多了陷进去。

但是在做了那么几次之后,他就再没有接触法拍房,真的可以说一句,法拍房绝大部分都是因为担保而沦落到那个局面。

惨是真的惨,上次的王大爷如果不是有他在,房子妥妥的要丢,他除非在房子里一头撞死……

案件到了现在,六十万的律师费外加四万的其他费用,说实话唐方镜认为能要回来三四万,就已经很不错了。

看起来好像很不公平,但这就是现状,没有惩罚性的赔偿规定,同样也没规定对方得承担你的律师费。

这个时候,抱着被子躺在床上,听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玩会手机,或者直接睡一觉,那感觉真的是再舒服不过了。

比每年国庆或者什么时候出去人挤人车堵车强的太多。

因此呢,之前就说了,签合同三要素,里面一定要记得,把律师费等等因为维权而可能出现的成本都列到合同上。

不要觉得麻烦,等到真的出了问题,你在合同上多写的几行字,能救你的命。

前世老唐曾经有段时间特别热衷于法拍房的官司,就是那种拍了房子然后被执行人不给腾房,律师这边各种手段让对方腾房的官司。

四月一日,一个看起来很多人在骗人的日子,但是却有不知道多少人借着这个日子说出了实话。

老唐是被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声所吵醒的,起床走到酒店的落地窗前看了看,西平市下雨了。

他其实是很喜欢雨天的,尤其是这种不是很大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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